江苏省人民医院宿迁医院(宿迁市第一人民医院)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二)资格复审、面试及技能考核工作安排公告

发布日期:2025-05-27 访问量:0

江苏省人民医院宿迁医院(宿迁市第一人民医院)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二)笔试工作已于2025年5月17日结束,现将笔试成绩、资格复审及面试和技能考核工作安排公布如下:

一、参加资格复审人员

(一)参加笔试考生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及是否进入资格复审(网址:http://115.120.241.165:8011/)。

(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中报名人数未超过岗位拟聘用人数5倍的岗位报名人员。

二、资格复审工作安排

(一)时间:2025年6月7日(周六)9:00-12:00。

(二)地点:江苏省人民医院宿迁医院(宿迁市第一人民医院)综合楼二楼临床技能培训中心。

(三)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携带《江苏省人民医院宿迁医院(宿迁市第一人民医院)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表》(附件1)(下载并打印,填写好完整信息)及符合公告和报考岗位表要求的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

1.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

2.学历、学位证书。其中:普通高校2025年毕业生须提供就读院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国(境)外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未完成学历认证的2025年毕业人员,可先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3.本人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如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等。相关工作经历须提供签订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或工资发放流水等,其中社会保险缴费记录和工资发放流水必须提供一项。

4.除普通高校2025年毕业生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外,其他按照“2025年毕业生”身份应聘的人员还须提供《“2025年毕业生”身份承诺书》(附件2)及以下材料:

(1)2025年毕业并在报名前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须提供个人近半年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曾经有工作单位但在报名前已经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应提供最后一个工作单位的离职证明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2)2023、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如毕业后从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曾经有工作单位但在报名前已经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须提供个人近半年社会保险缴费记录和最后一个工作单位的离职证明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三支一扶”计划、农村教师特岗计划、“西部计划”“乡村振兴计划”(含原“苏北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须提供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材料。

(4)“两同等对象”人员须提供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社保缴纳证明。

应聘人员提供的各类证书和证明材料,必须确切证明能满足本公告及岗位表所要求的条件,不得弄虚作假。

(四)经医院现场审核,认为考生提交的材料不符合本公告和《岗位简介表》所要求条件的,医院当场告知资格复审结果。考生对资格复审结果有异议的,应现场提出陈述申辩,逾期视为无异议。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

(五)对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时提供所有有效证件材料原件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的、不符合卫生行业资格准入规定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考生放弃资格复审等,取消其面试资格。

(六)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及技能考核工作安排

(一)时间:6月8日,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二)面试形式: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

(三)考察内容: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和岗位匹配能力;技能考核主要考察岗位技能操作能力。面试、技能考核采用百分制,考生面试、技能考核成绩均须达到60分为合格。

四、如有疑问,请于6月6日前工作时间电话咨询:0527-80528070。

附件1: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表

附件2:“2025年毕业生”身份承诺书


                  江苏省人民医院宿迁医院(宿迁市第一人民医院)

                           2025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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