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患者就医体验,减轻患者交纳预交金负担,保障医疗服务顺利开展,根据《关于规范公立医疗机构预交金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办财务发【2025】5号)及《关于做好规范医疗机构预交金管理实施工作的通知》(苏卫财务【2025】19号)文件要求,现将医保患者常见病种预交金收取额度进行公示,请扫描二维码进行查看。
说明事项:
1.公示表所列仅为我院当前医保患者常见病种住院预交金额度,相关内容将根据政策调整及实际运行情况动态更新;未列出的病种疾患、自费患者根据病情诊疗需要缴纳预交金。
2.住院过程中,医院结合患者病情及其变化、诊断、诊疗方式、医保类型及实际费用发生情况,分次向患者收取预交金。预交金收取总额原则上不超过患者所患相关病种预交金标准的累计金额。对于需使用自费高值药品、耗材等诊疗项目,经患者知情同意后,将结合临床实际另行收取相应预交金。
3.建档立卡户纳入“先诊疗后付费”政策保障范围,住院期间无需缴纳预交金,出院时仅需结清自费费用后即可办理出院手续。
4.住院预交金实行“多退少补”,出院时统一结算。
5.本院预交金缴纳支持现金、银行卡、微信、支付宝、数字人民币的等支付方式,可选择住院收费窗口、病区床旁结算窗口、微信服务号、支付宝服务号、自助机(住院2号楼)缴纳。
6.如患者或家属愿意缴纳超出的预交金,按照患者或家属意愿收取。
7.实施时间从2025年6月30日开始
咨询电话:0527-80528112
江苏省人民医院宿迁医院
2025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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