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诊处置为1级的濒危病人和2级的危重病人,在门(急)诊实施紧急抢救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按照住院报销政策享受待遇。
待遇标准(三级医院)
医保类型 |
起付线 |
纳入支付范围的费用按以下比例报销 |
职工医保 |
600 |
88%,90%,92.5% |
居民医保 |
900 |
65% |
报销流程:就诊缴费时需自费结算(请勿使用医保电子凭证、医保刷脸、医保卡结算),诊疗结束后携带相关材料至参保地医保经办窗口报销。
报销所需材料:医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银行卡(或存折)、缴费发票、急诊病历、检查报告单、抢救记录(如急诊抢救后住院,一并携带出院记录)等。
各参保地经办机构地址
名称 |
地址 |
参保类别 |
宿迁市医保中心 |
宿迁市便民方舟1号楼(宿城区洪泽湖路156号) |
市居民、市区职工医保 |
宿城区医保中心 |
宿城区市民服务中心一楼大厅(宿城区吉林路与渤海路交叉处) |
宿城区职工医保 |
宿豫区医保中心 |
宿豫区政务服务中心东厅(宿豫区洪泽湖东路与京东大道交叉口西北60米) |
宿豫区职工医保 |
苏宿园区医保中心 |
苏宿工业园区一站式服务中心(宿迁市宿城区紫金山路11号) |
苏宿园区职工医保 |
沭阳县医保中心 |
沭阳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沭阳县苏州东路46号) |
沭阳县职工、居民医保 |
泗阳县医保中心 |
泗阳县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泗阳县北京中路20号3楼) |
泗阳县职工、居民医保 |
泗洪县医保中心 |
泗洪县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泗洪县仁和路政务服务中心17楼) |
泗洪县职工、居民医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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