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就医办理

发布日期:2023-02-01 访问量:0

1)哪些参保人员可享受异地就医?

1.长期驻外人员就医参保人员:包括异地安置退休人员;长期驻外工作人员;异地长期居住、学习人员。

符合条件参保人员在统筹区医保局办理转诊手续。

2.因病转外就医参保人员。符合因病转外就医标准的在定点医疗机构办理转外就医手续。

2)因病转外就医标准是什么?

1.疾病诊治超出医疗机构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范围的病例;

2.临床急危重症,难以实施有效救治的病例;

3.不能确诊的疑难复杂病例;

4.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处置能力受限的病例;

5.因技术、设备条件限制不能诊断、处置的病例;

6.依据有关法律法规,需转入专业防治机构诊治的病例;

7.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况;

8.市医保局规定的其他情况。

3)在我院就诊的参保人员,转外就医的流程是什么?


(4)按照宿迁市医保局印发《关于公布宿迁市异地就医转诊直接备案病种(治疗)的通知》(宿医保发〔20195号),以下病种凭确诊等相关资料可至医保中心直接办理转外就医手续:

1.经明确诊断恶性肿瘤手术治疗;

2.白血病化疗;

3.器官(骨髓)移植术;

4.儿童先天性心脏病手术治疗;

5.心脏瓣膜病的介入及外科手术治疗;

6.房(室)间隔缺损矫治术;

7.冠状动脉搭桥术;

8.胸、腹主动脉瘤及主动脉夹层手术治疗;

9.脊柱畸形(侧弯)矫形手术治疗;

10.列入国家卫健委等5部门联合制定的《第一批罕见病目录》的疾病;

11.本地医疗机构无法确认或无法诊治的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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