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传染病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成绩及入围体检阶段人员名单公告

发布日期:2022-10-24 访问量:0

宿迁市传染病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工作已经结束,现将考试成绩及进入体检阶段的考生名单(详见附件)予以公布。请进入体检阶段的考生于20221026日上午800至宿迁市第一人民医院综合楼1楼大厅集中。

一、考生考试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请考生携带以下材料:身份证、近期正面免冠照片(21张)、黑色水笔1支、体检费用每人现金400元(费用自理)。

三、组织纪律

1.参加体检的考生要服从组织,遵守纪律,听从工作人员和医务人员的安排,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办法进行。

2.体检考生于当日早上800准时到达指定地点,不得请假、迟到、早退,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如有特殊情况请提前与医院人事处联系。

3.体检过程中严禁与外界有任何联系,严禁家属等无关人员随同。体检当天考生不得携带任何通讯工具,如有携带必须关机后主动上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如在体检过程中发现考生使用通讯工具的,立即取消体检资格。

4.体检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违者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相关要求:为准确反映参检者身体的真实状况,请注意以下事项:

1.体检当天早晨空腹(不吃饭、不喝水)。

2.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3.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不要吃油腻食品,避免剧烈运动。

4.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待孕期结束可以进行X光等项目检查时,完成体检,并做出体检是否合格的结论。

5.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因漏检,造成影响的由参检考生本人负责。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检查、检验项目。

6.体检时由医护人员带队进行体检。考生须无条件服从工作人员、医务人员的管理和安排,随叫随到。考生必须在规定场所休息和候检,不得随意走动,更不得擅自离开医院规定的体检区域,否则立即取消体检资格。体检过程中,严禁考生向医务人员询问本人体检情况、是否合格以及其它方面的违规要求。

7.体检中,考生对血压、视力、身高、体重等常规项目的体检结果有疑义的,应当场书面提出复检要求,由医院安排现场复检,结果以现场复检结论为准。体检结束后,考生不得就上述项目再提出复检要求。

8.所有体检项目全部结束后,经统一宣布结束后方可自行返程离开。

9.除第7条规定的现场复检项目外,其他体检项目结果不合格的考生,如本人有复检要求,须在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3日内向医院书面提出复检申请,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五、如有其他疑问请联系医院人事处:0527-80528070

考试成绩及入围体检阶段人员名单                             

                          宿迁市第一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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